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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东楚律师事务所

服务范围

CASE
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(暂行)
鄂价房服[2006]258
 
一、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
()办理刑事诉讼案件
1、一般刑事犯罪案件
1)侦查阶段:10005000元/件;
2)审查起诉阶段:10005000元/件;
3)一审阶段:100010000元/件。
2、经济类犯罪、共同犯罪案件
1)侦查阶段:100010000元/件;
2)审查起诉阶段:100010000元/件;
3)一审阶段:150015000元/件。
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,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。
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涉毒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,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。
()代理民事诉讼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8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:
争议标的 收费标准
100000元以下 免收;
1000011000000 15
10000015000000 0.53%;
500000110000000 0.32%;
10000001元至50000000 0.215%;
50000000以上部分 0.11%
()代理行政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5008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5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(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5008000元/件。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5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()上述各项收费标准,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。
未曾代理一审,直接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。曾经代理一审,再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%收取。
二、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
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%
三、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
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/小时。
四、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,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,可按标准下浮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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